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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社科联重点合作应用课题 “揭榜挂帅”公告

发稿时间:2023-07-15 22:14

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推进我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破解我市对口支援重点难点问题,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市社科联”)会同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作办”),发布2023年重点合作应用课题,面向全市“揭榜挂帅”公开征集研究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统领,推进和田地区文化润疆工程走深走实(对口支援新疆);


2、关于津黄在交往交流交融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与路径探索(对口支援青海黄南州);


3、以天津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兵团,促进优秀传统中医文化润疆(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申报要求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指引,研究提出具有较强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报告和咨政报告。


2.申报范围。全市相关部门专业研究机构和高校、党校、社科院、智库机构等均可申报。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调研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同意本单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有关课题,并予以支持。


3.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学术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丰硕;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立项后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研究团队。课题需组建研究能力强、实操经验丰富的研究团队,研究团队原则上在5人以上,有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人员。近3年来,团队中有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成果2件以上,至少2人在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相关领域的论文。鼓励吸收相关领域特别是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业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士、外地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参与课题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5.申报及评审。申报人须认真填报《课题申报书》及《申报书活页》。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是否具备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市社科联将会同市协作办,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研究团队。


三、成果体现


1.课题成果。坚持成果导向,每个课题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言各1篇。研究报告要做到资料鲜活,分析深入,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达到委托单位采用要求和公开发表水平,篇幅不少于5万字。咨政建言要做到切口精准,所提思路举措和政策建议要务实管用,篇幅5000字左右。


同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及结项后一年内,课题有关委托单位制订与课题相关的规划、起草相关法规制度、政策性文件等,将邀请有关课题组参加座谈交流、提出意见建议等,课题组应予配合。鼓励课题组参与委托方组织的相关高端研讨会,提交高水平会议论文,参与会议发言。鼓励参与天津相关领域智库研究工作等。


2.诚信要求。坚持科学、严谨、求实、诚信的科研态度,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严禁学术不端。课题组应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等调研工作,通过调研获得第一手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做到观点准确、数据真实、结论客观、表述规范。


3.保密要求。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和要求,课题组对与课题调查研究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信息要严格保密,只能用于本课题研究所需。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课题研究中各类信息外泄,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通报课题承担人所在单位,由课题负责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知识产权申明。课题承担人不得将待发表或已发表的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研究成果全部知识产权归课题委托方所有,未经课题委托方同意,课题承担方、承担人不得自行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进度安排


1.开展调查研究并提交初步成果。6-8月,课题组制订研究计划,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提交研究报告初步成果。


2.组织中期推动。9月,委托方听取各课题组初步研究成果,对后一阶段工作提出意见。


3.成果提升。9-10月,按中期推动意见进行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言的修改完善。


4.成果提交及结项。11月底前,各课题组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言,并组织结项工作。


五、课题经费及管理


1.课题经费。上述课题每项安排经费5-15万元人民币。课题承担方须保证课题经费合规使用,在结项阶段委托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结题审计,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2.经费拨付。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拨付70%至课题承担单位提供的财务帐户。结项评审达到“合格”以上的,另30%经费自课题通过结项评审后15日内拨付。


3.经费管理。经费管理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项等级为“合格”的,间接费用比例为40%;等级为“良好”的,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50%;等级为“优秀”的,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


因课题承担方问题导致课题调研工作、研究成果等不达标,评审为“不合格”的,委托方可要求承担方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达标的,按“合格”对待。整改不达标,将不予结项并撤销相关课题,退回课题剩余经费。


4.协议签署。团队确定后,由相关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以及经费拨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5.监督管理。市社科联会同市协作办对课题研究进行跟踪管理。课题承担方须按照有关要求,接受过程管理、阶段验收,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任务。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出现各类诚信问题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对验收不合格、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作撤项处理,并退回剩余经费。


六、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2023年天津市社科联重点合作应用课题申报书》《2023年天津市社科联重点合作应用课题申报书活页》及相关纸质版佐证材料。


请于51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及《活页》发送至社科部邮箱xmk@nankai.edu.cn,由社科部审核无误后于51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如佐证材料较多请按《申报书》有关条目顺序编辑目录)各1份,纸质版《活页》一式5份送至社科部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2,由社科部盖章后统一报送。


《申报书》及《活页》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所有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材料填写印制。《申报书》《活页》一律使用计算机填写,字体大小等依《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申报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佐证材料A4纸单面复印,左侧装订。


3.结果发布。市社科联将会同市协作办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天津社科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委托方与入选申报单位签订协议书,下达立项通知书。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天津市社科联联系人:沈女士、宁先生


天津市社科联联系电话:022-23190590


天津市社科联传真电话:022-23396037


   社科部联系人:白常霖


   社科部联系电话:022-23502426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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