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以往工作惯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申报期)通常在年底正式启动,下一年2-3月前后截止。为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我校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级年度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同时组织开展申报辅导及评审咨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会有《课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拟定具体研究题目。同时,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课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均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在预申报阶段,申报人可参考往年《课题指南》的选题拟定思路和特点,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确定选题。
申报其他事宜请参考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申报期)申报
请申报人参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结合相应申请书撰写提纲(见附件,正式申报时需以基金委系统发布的最新撰写提纲及正文模板等材料为准),准备申报材料。有特定项目指南、选题领域的项目类型如重点项目等需待2023年项目指南公布后再准备申报。
三、预申报时间安排
1.预申报自即日起,12月12日截止。在此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2年版本),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人按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论证内容。
2.11月1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项目预申报情况报至社科部,填写并发送《预申报汇总表》(附件1)至mayaxuan@nankai.edu.cn。
四、申报辅导及评审咨询安排
预申报结束后,建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组织申报辅导及评审咨询会,邀请专家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评审,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具体安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如需协助,社科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五、申报动员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国家级年度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充分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和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结合我校实际,对体育教学部专任教师、文学院文化素质教学部专任教师、外国语学院公共英语教学部部分专任教师(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教师),以及汉语言文化学院部分专任教师(留学生汉语进修部、短期项目部和孔子学院出国汉语教师)不作统一要求。
六、其他事项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正式启动后下达。因名额相对有限,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意向的教师尽早确定参与此次预申报,以便学校后期争取申报名额。
2.申报限项规定(根据近两年的有关规定整理)
对于在研纵向项目:有省部级及以下级别纵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负责人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依据个人承担项目情况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限项规定,有作为负责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可能(具体可参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限项的有关规定);如项目负责人有立项时间为近5年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研,则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申报指南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对于本年度(2023)同期申报项目:不能同时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科学部);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是否可同期申报的问题请等待两类项目的最新通知要求,按照往年惯例不可同期申报。
3.同时启动国家社科基金单列学科(艺术学、教育学)项目预申报,安排同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具体事项可参考2022度申报通知(教育学单列学科: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nfoid=1335254343701173&id=1643008260070261&location=TZGG;艺术学单列学科: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1/c431038-32328978.html)
4.待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后,申报人根据最新通知要求以及课题指南等,结合评审咨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按正式申报通知安排报送材料。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联系人:马亚璇
国家自科基金项目预申报联系人:何字温
联系电话:23502426
社科部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