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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5-27 10:52

各有关单位: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已开始,本次评奖共设研究成果奖项360项,其中一等奖4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00项。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按照组织单位要求,我校的推荐申报工作由社科部负责组织,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奖项设置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学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原则上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奖成果。

5.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6.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本届优秀成果评选奖励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评奖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我校所有申报成果均由社科部统一汇总上报。

2.一个人只限申报一项。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3.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三、申报材料清单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评奖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onglijie@nankai.edu.cn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一式7份。

3.参评成果3份(专著类成果原件3份、论文及研究报告类成果可提交1份原件,2份复印件)

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gonglijie@nankai.edu.cn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08

申报截止日期:510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宫立杰;联系电话:022-23503554

其它不明事宜,请参阅附件1通知,或者电话咨询。

 

社科部

20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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